客家人的清明节习俗
清明,它是农历一年二十四个节气"立春"以后第5个节气,为公历每年4月4日或5日。按六十甲子计算,从冬至日后第105或106日。这一天,客家人地区大都有这样的传统习俗:各家各户用青艾与大米和糯米磨成粉面做成青色的米米反,送到某个固定的大草坪或河边、路口,摆在地上,然后再烧起香、纸以公祭那些"孤魂野鬼"(没有后人祭扫的先人),以求保佑乡村平安清洁,六畜兴旺,田禾大熟。有的地方还请来道士做道场给他们超度灵魂。有的人还撒些大米、纸钱在地,供那些游魂受用。有的地方组织"清明会"或动用"清明田"(专用于清明集会受用的出租公田)集资公祭......其目的,就是给那些逝去的人而"阳上"没有亲人的鬼魂以施舍,以免它们"窜上作乱",扰乱社会秩序,给"世上人"带来灾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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